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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死于过失用药 合格医生需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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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发布时间:2011-12-02 11:15:45

在“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有大量应用药品“谋杀”的情节她曾在一战时参加救护工作,从而接触了许多药学知识。如在《秘密敌人》中,提到注射镇静药物水合氯醛致人死亡,在《死亡约会》中,将洋地黄毒素作为谋杀工具。药物是可以“杀人”的。

而且这样的场景不仅仅存在于文学作品中。11月7 日,美国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死亡案尘埃落定。在经过长达六周的庭审后,虽然迈克尔杰克逊生前的私人医生康拉德?莫里在法庭上辩称异丙酚是在杰克逊要求下注射,但洛杉矶高等法院陪审团认定其“过失杀人”罪名成立,法院当场将莫里收押,案件于11 月29 日宣判。

整个事件还要追溯到2009年6 月25 日。因迈克尔?杰克逊长期受失眠困扰,其私人医生康拉德?莫里先后给杰克逊使用了3 种镇静类药物后,杰克逊依然无法入眠。在杰克逊的要求下,莫里为他注射了25 mg 异丙酚,杰克逊最终入睡。莫里称,杰克逊入睡后他陪伴了约10 分钟,然后离开片刻,当他返回房间时发现杰克逊已经停止呼吸。

报告显示,他死于注射强效麻醉剂异丙酚及其他镇静剂。“药物杀人”从小说里跳到现实生活中。无怪乎有人称,医生所开处方之药,用好了是治病救人的“灵丹”,用不好则是让人一命呜呼的“毒药”。

康拉德?莫里医生被认定为“过失杀人罪”,前后花了两年多的时间,他一直为自己喊冤,并表示自己之所以会被起诉,只是因为他的患者是迈克尔?杰克逊。莫里到底是替罪羔羊,还是咎由自取?

在家中使用麻醉镇静药物匪夷所思

案件的最大争议集中在异丙酚等麻醉镇静药物的使用上。虽然莫里辩护他是在患者要求下使用的药物,但公诉方仍指出,在没有专家团队、后备医疗设备的支持下,在家庭使用这两种药物匪夷所思。

江苏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邓继红表示,“咪唑安定和异丙酚都有可能引起呼吸抑制,与普通镇静药物有严格的应用区别。呼吸抑制导致缺氧窒息是杰克逊最终死亡的原因。因此在我国,通常情况下, 咪唑安定和异丙酚使用有非常严格的限制,需要在有丰富临床使用经验的麻醉科医师或ICU 医师的指导下,且有相应急救处理呼吸抑制的条件下( 如气管插管设备和呼吸机)才能使用。不可能随意在普通病房或在家庭使用。”

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赵旭东认为,精神科医生从来不用麻醉药治疗失眠。以他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杰克逊本身的病情十分复杂,之前做过大量的整容手术,再加之精神方面的压力,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药物依赖。长期复杂背景的疼痛以及情绪的不稳定,需要长期使用强力的麻醉剂来缓解症状,本身就有问题。

其次,护理的缺失与不到位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莫里医生在杰克逊入睡后陪伴了大约10 分钟便离开,没有使用任何监护设备,当他返回房间时,发现杰克逊已经停止呼吸。对此,邓继红表示,“内科医师和外科医师经常会用到普通镇静药物如地西泮、三唑氯安定等,给患者处方的麻醉药物多为正常剂量,不会引起生命危险。而咪唑安定和异丙酚是麻醉科医生经常使用的药物,用其做一些门诊小手术,如无痛胃镜、无痛人流。由于这些麻醉镇静药物镇静作用巨大,常伴随有一过性呼吸抑制,甚至呼吸暂停,使用时常需要面罩或呼吸机辅助加压给氧、心电监护,确保血氧饱和度维持正常水平。” 经洛杉矶高等法院证实,杰克逊的家中显然没有相应的监护设备。在这种情况下,莫里医生依然敢使用此类药物还真是够“自信”。

如果说前两者都可以辩称是因患者要求或因疏忽大意的话,莫里之后的做法显然更为恶劣了。当他发现杰克逊停止呼吸后,他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也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当急救人员赶来时,他甚至故意隐瞒实情,没有告诉急救员使用异丙酚的情况。这已经超出作为一名医生应有的行为底线了

不管莫里医生最终将如何定罪,此案对于我国的医务工作者都有着一定的警醒作用。案件公诉方在最后陈词中表示,“在这个案子里作证的所有医生都说,他们永远不会做出莫里所做的事,其中还包括辩护团队的专家。”

合格的医生需要专业的水准

毋庸置疑,作为医生首先应该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达到专业水准。对此,桂林医学院附属的神经内科主任刘开祥表示,“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一定要对所用药物的性征及适应证有足够的了解。此外还要注意药物的副作用,明确该药物和哪些其他药物不能配伍,这是作为一名医生的基础,如果这点也有所忽视,那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医生。

对于药物使用中的禁忌,在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看来是医生必须了解杂的,但多种药物同时使用有时可能会产生叠加效果。可能有些医生并不了解,这个时候临床药师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面对多种疾病于一身的患者时,医生往往也比较头痛。赵旭东认为,“药物多种合用,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拮抗、相互强化等交互作用,如果有复杂的躯体疾病、心理问题,

要采取多学科、多专科合作的方法,以避免风险。临床中,一种药物对某一种疾病是适应的,但对另一种疾病就可能是禁忌的,这时就要判断临床方案的合理性。另外他还强调,“复杂的病例最好在工作场所实施治疗。如果病情过于复杂,自己把握不了时,一定要听取其他科室的意见。

对患者的不合理要求更需坚持原则

其实,不仅是麻醉药物使用具有危险性,因用药问题引发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是无法预知的医疗风险,有时则属于医务人员的个人问题。

比如患者同时患有胃肠道疾病, 但医生并未得知, 所用药物又恰对胃肠道疾病有影响, 进而就可能导致出血, 造成不良后果。刘开祥表示,“ 医生在问诊时要详细了解患者的既往病史以及过敏史, 这是安全用药的先决条件。另外, 对用药的利弊也要对患者进行详细说明。

邓利强表示,有些时候患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不能迁就患者而做出违反医疗规范的举动。“毕竟绝大多数患者不懂医,医生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莫里医生在面对杰克逊要求注射异丙酚的请求时,并没有坚持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坚持的原则,进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严格的鉴定程序是解决纠纷的基础

其实无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在出现医疗事故时,都有着严格的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医鉴定程序,从来没有哪起案件“原因无法查明”。因为医疗中的各种迹象都与原因构成一一对应关系,药物也不例外。事故因何种药物所致、用药是否正确、是否过量等都是有据可查的。对于这点的认识医生们大都比较了解,但患者及家属往往不够冷静。

赵旭东告诉记者,“患者及家属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分不清哪些情况是原发疾病发展而致,哪些情况是医疗措施导致的。特别是出现问题时,患者或家属很可能将药物或手术认为是导致结果的直接原因。”对此,除了改善医患关系外,医生、社会应该主动向老百姓介绍一些医学上的进展。

“患者的过激反应少部分是对于医疗的无知,大部分是以一种社会心理的宣泄。”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立民表示,“整个社会应建立起完备的诚信体系,因为患者或家属对医疗环境存在已有的观念,所以一旦发生变故就无法接受。如果整个医疗环境在患者与家属看来是有公信力的,这时患者及家属就比较容易理解。”

邓利强表示,患者对于医学知识的认定不能想当然,但由于医学是科学领域,并非普通群众所能深入理解,因此需要整个社会、媒体做好对群众的宣传与引导。医生的力量虽然有限,但在接待患者过程中,有意对其进行相关的科普宣传,积少成多,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益处的。

结语:

流行界的天王离开了我们,与之有着“致命关系”的医生却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莫里将会以医生的身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案件终告了结,但对于医生的警示作用则应是长远的。尽管莫里仍在哽咽地的坚持自己“并无过错”,公诉方最后陈词中一直称莫里为“可怜的莫里”,但杰克逊确因莫里的过失用药问题辞世,这是不争的事实。

医学的复杂性给医生带来了很多无奈,但这亦是科学的本质。医生应该引以为戒,谨慎地把好自己手中的“武器”,不然任何一个医生都可能成为莫里一样的“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