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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药物招标细则未定 品牌药企再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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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发布时间:2011-07-04 17:53:56

作为我国医药消费第一大省的广东,即将启动首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但由于相关实施细则未定,品牌药企能否成规模过关,仍是未知数。

“安徽模式”再现广东

18日,广东省公布《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继安徽、湖北、上海等省市之后,广东也将正式开始基本药物招标。

《办法》确定在招标评价方法上,仍采用企业同时投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份标书的安徽“双信封”模式。但具体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征求意见稿将在6月底7月初公布。

但“双信封”、一品三剂型两规格、“最低者中标”的“安徽模式”一直备受业内争议。现在,外资药企与内资品牌厂家正集结广东,对尚未公布的实施细则给予了极大关注。

期待加大质量权重

于去年12月底启动的上海基药招标,大体还是按照“安徽模式”,但与“安徽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质量分占七成,价格分只占三成,并且还进行了中成药优质优价、单独定价与GMP的质量层次区分。

这也是内资品牌药企和外企能够首次成规模在基本药物市场突破的原因。在今年6月初上海公布的基本药物中标结果显示,国内品牌药品中标较多。另外,涉及合资、外资药数量也至少达60多个品种、150多个品规。

而此前安徽基药招标采购中,安徽中标的863个品规,单价1元以下的占20.9%,5元以下的占66.9%,10元以下的占82%。“唯低价是取”的结果就是“劣币驱除良币”,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在安徽省仅249个品规中标,仅占中标品规总数的28.85%。基本药物采购量呈现“不增反降”的趋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测算,从去年9月第二轮基药招标启动以来,截至今年4月1日,安徽全省实际采购额仅4.45亿元,而2009年为14亿元。

外企和内资品牌企业都期望广东能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用药水平以及患者选择性,能够像上海基药招标那样加大质量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