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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今年医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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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发布时间:2012-04-20 16:04:08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2012年度55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其中,卫生部牵头完成34项,配合完成15项。

●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到农民人均收入8倍以上

●全面推开8类大病保障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付费总额控制。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

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特定基药试行国家定价或定点生产

●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中央财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债。

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支持100个左右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技术服务价格

●每千人床位数达4张,就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选择在30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