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工作动态

返回首页
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在京启动
打印
阅读[] 发布时间:2010-01-28 15:34:3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启动了“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启动暨师资培训会议于1月23日在京召开,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王者雄副司长、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汪复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神经科学研究院韩济生院士、北京协和医院罗爱伦教授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军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医院院长、专家代表也参加了项目启动仪式。

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在致辞中指出,特殊管理药品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有广泛的医疗价值,用好了可以为患者带来福音,体现出社会的人文关怀水平,社会的文明程度;另一方面,用不好,管不好,就可能增加患者的负担、痛苦,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公共卫生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上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执行不到位、用药不充分等。所以,开展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和临床应用培训,是贯彻、落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达到合理用药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王者雄副司长认为,在卫生部一系列管理文件、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临床常见的问题、医生在使用中存在的误区等,针对性地进行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对于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依法管理和合理应用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进而保障医疗机构安全、有效、经济应用特殊管理药品。

启动会后,随即召开了项目师资培训会。师资培训会汇集了全国各省药学、临床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与学者,大家齐聚一堂,认真学习并领会培训项目的宗旨,为培训项目献言献策。专家们一致对该项目高度认可,并愿意以实际行动来推动该项目的实施。

据了解,该项目由卫生部医政司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合主办,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承办,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2009年7月- 2012年7月),分五个阶段,采用师资培训和普及培训两级培训模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2个设区的市,以巡讲的方式对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中,约4万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人员(含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药师)、6万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卫生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培训内容、指定机构具体负责培训和考核、对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全国师资培训、组织和指导各地培训、组织对培训的督查、命题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培训项目在本辖区内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地区开展培训工作,并协助组织对受训人员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