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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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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发布时间:2009-01-16 15:32:43

2009年1月8日,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卫生部药政司郑宏司长、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医政司焦雅辉处长、医管司刘勇处长、药政司王雪涛处长,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成员:李兰娟、邱贵兴、张淑芳、王爱霞、陈晓红、吴永佩、汪复、李月东、胡茵、杨镜、韩晓明、周筱青、石应康、肖永红、王广发、李兴旺等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有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陈晓红副主任委员主持,现将此次会议纪要如下:

一、张淑芳主任委员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到会领导。

二、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在会上表示,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是卫生部经慎重研究成立的为数不多的、非常重要的委员会,卫生部对其成立给予了高度关注,指在于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国的合理用药水平,并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部明确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拟定全国合理用药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对全国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研究拟定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管理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教育培训等具体指导实施工作。同时提出了以下建议: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应代表临床各学科、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感染控制人员,做好合理用药工作,配合卫生部工作,多提建议,组织教育培训,加强对医院用药的评价和评估,做好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郑宏司长在会上介绍了药政司的基本任务和职能,并指出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是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产物。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涉及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临床使用、价格报销、监测评估等多个环节,临床应用是其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国家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在于通过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在各个领域的合理应用。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给予更多支持与帮助,让卫生部从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两个层面使我国合理用药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四、卫生部医政司焦雅辉处长宣读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卫办医函[2008]649号)。

五、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淑芳从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基本责任与运作方式和2009-2011年的工作安排建议三个方面做了工作报告。

六、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周筱青宣读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七、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永佩宣读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组人员聘用原则。

八、参会代表就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的职能、责任、运作方式及2009年至2011年的工作规划进行了热烈而有效的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一个专家相互交流的网页,可及时收集专家的意见;

2、政府应该调研哪些药品既便宜又实用,应该定点生产保证供应;

3、专家遴选还可以再提名,建成专家库已发挥作用。特聘专家组的组成应尽量考虑到学科与地域的均衡;

4、3年的工作任务希望大家都能参与;

5、要强调多学科的沟通与协作;

6、要重点关注基层包括农村的用药及耐药情况;

7、基本药物目录要广泛征求大家意见,药品的保障是一个问题;

8、这么多课题的资金如何保障;

9、应每年对医师、药师进行合理用药的培训;

10、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张淑芳主任委员最后表示,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卫生部的工作部署,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为宗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