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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与WHO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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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发布时间:2009-07-09 17:22:20

2009年6月16日,卫生部药政司与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在京召开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座谈会。世界卫生组织(WHO)总部及西太平洋区代表与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就我国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政策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我国知名药学专家和企业代表受邀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相关部委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介绍了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本框架和原则;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设想;国家基本药物供应链解决方案;卫生部在加强药事管理方面的相关情况以及我国药品标准管理与发展情况。

WHO代表介绍了WHO关于基本药物获得的地区战略,并指出,提高基本药物可获得性的措施包括:确保科学遴选药物,保证可承受的药品价格,提供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建立可靠的医疗体系与供应保障体系。

WHO代表在座谈会上就各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信息共享、基本药物报销政策、药物通用名处方替代、医疗机构用药评价、政策实施后的监测与评估等问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基本药物的概念最初由WHO在1975年提出,并向世界各国倡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向成员国推荐基本药物目录。我国从1979年开始参加WHO基本药物行动计划。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能够保障供应,具有适宜剂型,价格合理,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

据了解,该座谈会是WHO代表此次访华的行程之一。在其为期一周的访华行程中还分别与相关部门就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WHO希望通过此次访华,了解和评估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而确定WHO可以提供的技术支持项目。